郑老师(IP归属:重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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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1-26 01:22:22
区医保局(IP归属:重庆)
普通会员
初级
尊敬的网友:
您好,感谢您对江津医保事业的关心和支持,就您在江津网的问政“今年的农村合作医疗,针对残疾人有哪些优惠没有?一级,二级,三级,四级,费用是怎么交?是怎么结算的?有没有什么优惠?”的答复如下:
根据现有政策,城乡重度(一、二)级残疾人员按当年参保标准的70%给予资助,对自愿参加二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,统一按当年一档全额标准给予资助。超过资助标准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负担。三级、四级残疾对象暂无参保资助政策。纳入救助对象的残疾人可享受基本医保报销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三重报销,在医院实行一站式结算。
如果还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:023-47555922。
江津区医疗保障局
2021年11月30日